职工旅游费可否作为福利费税前列支?

2024-05-01 12:01

1. 职工旅游费可否作为福利费税前列支?

不能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企业发生的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

职工旅游费可否作为福利费税前列支?

2. 职工旅游费可否作为福利费税前列支?

不能\x0d\x0a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x0d\x0a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x0d\x0a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x0d\x0a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x0d\x0a因此,企业发生的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

3.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费用如何报销?

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从税务稽查的情况看旅游公司的发票一律被认定为个人消费项目,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而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相关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财税〔2004〕11号规定:近来,部分地区财税部门来函反映,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组织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奖励营销业绩突出人员的现象比较普遍,要求国家对此类奖励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就企业和单位以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提供个人营销业绩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新制度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置明细科目“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按照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项“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规定,单位组织职工出去旅游的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费用如何报销?

4. 旅游费能否在福利费中列支?

这种要看是那种旅游了,如果是普通的旅游肯定是不可以的,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 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这个尺度你自己把握吧。

5. 旅游费能否在福利费中列支?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旅游费用无论发票上开具什么内容、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也不能作为企业合理支出。但个别税务机关对此做出可作为福利费开支的规定,如: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问:目前企业职工福利形式多样,有旅游、疗养、集中休假等,具体范围应如何把握?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 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旅游费能否在福利费中列支?

6. 公司组织职工外出旅游旅游费支出能否算作职工福利费?

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扩展资料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7. 公司员工旅游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做为职工的福利费吗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公司员工旅游所发生的费用虽然不在上述法定列支范围内,但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企业将其列入职工福利费科目进行列支。

公司员工旅游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做为职工的福利费吗

8. 公司组织旅游费用到底要不要入“福利费”很多公司直接入了福利费,但是政策不是说不能入福利吗?

政策是死的,人是生的,不能入福利费,便用会议费,考察费也行。